1、投入使用前,須經(jīng)過墜落試驗。在使用中每隔3個月進行一次墜落試驗。應按說明書進行,當試驗中梯籠墜落超過1.2m制動距離時,應查明原因,并應調(diào)整防墜器,保證不超過1.2m制動距離。
2、傳動機構的檢查:吊籠滿載下降時,制動距離不得超過0.3m,制動盤或者制動塊薄地方不得小于5mm,否則更換
3、上下限位的檢查:上限位應保證梯籠觸發(fā)限位后,留的上部安全距離不應小于 1.8m,下限位保證梯籠不得碰到底部。
4、極限位開關:上限位和上極限開關之間的越程距離大于等于0.15m。
5、進出料門限位、天窗門限位、鋼絲繩斷繩保險、門扳手 起重量限制器均要保證能夠正常工作。
6、操作室的電機、顯示器、視頻監(jiān)控器、傳感器、呼叫機等均能正常使用。
400-705-2002